那是我一生中最光荣的时刻,也是我最想彻底抹去的记忆。
小儿子刘麦现在尤其出息了,识了许多字,都能独立地看懂话本子了,是全家识字最多的人。另一个识字的便是他哥哥刘稻,刘稻年纪大,识字晚,不如弟弟学得快,现在还在挠头学习的阶段。但日常认字,帮陆睿找个书册之类的事倒也能做。
可是,繁衍体触手和核心体触手,分散在荒北海的海床,被这些吸收体触手牢牢包围着,想要攻击它们,就必须要先把所有吸收体触手干掉。
童年的“傻事”至今想起来都觉得好笑,不过,更为小鸡的死而感到悲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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